关于开展全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 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 青职评(2022)7号
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:
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,推进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发展,提升评价工作质量,经中心研究,拟于近期举办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各评价机构担任水平评价类职业(工种)的考评人员;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的考评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要求:廉洁奉公,秉公执考,作风正派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掌握本职业(工种)的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、理论知识、操作技能、考评技术和方法,自愿参与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。年龄25至65周岁,并且能够熟练使用电子设备完成在线考评员培训、考核。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: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三级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二级(含二级)以上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;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资格。
(三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: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一级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;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二级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。
(四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: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三级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持有申报职业(工种)二级(含二级)以上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;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资格;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规范开发专家。
三、培训内容
培训内容主要包括:技能人才评价制度;职业技能标准;命题与题库建设;考评人员管理;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;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、质量督导、证书管理、信息建设;考评人员实务工作知识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报名方式及材料
(一)培训时间和方式
培训时间:2022年8月25日-9月15日
培训方式:考评人员培训考核依托在线平台开展,采用线上自学方式进行。参培人员完成全部课时后,须进行公共知识试题和考评实物试题的在线练习,且练习评估合格率达到80%方可进行正式考试。学习平台系统登录入口详见附件1。
(二)报名方式及申报材料
1.报名时间: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。
2.报名方式: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填写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》(附件2)和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上报省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省中心)。
3.请各机构按照考评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(附件4)中的人员数量进行申报。
4.须提交的资料:职业资格证书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(白底背景)2张及电子版照片1张(“.jpg”格式)。
五、培训、考核与发证
通过培训认证平台完成培训考核的人员,由省中心颁发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》或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高级考评员证卡》证卡(证卡有效期三年),持有效期内证卡开展考评工作。
六、培训要求
请各机构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及时进行跟踪督导,加强督促、检查力度。严格要求培训人员按要求完成学习和考试,禁止出现”挂机、盲学”等行为。省中心将参加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机构信用评估的重要内容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各评价机构将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请汇总表》和考评人员的照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省中心邮箱。
(二)已上报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等资料的不再重复上报,按照报名时间要求上报参加培训的考评人员汇总表即可。
联系人: 王国忠
电 话:0971-8258859
附 件:1.考评人员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系统登录入口
2.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》
3.《青海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请汇总表》
4.职业技能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青海省职业技能评价指导中心
2022年8月9日